這章是一位約伯的朋友--提幔人以利法...在跟約伯說的話...

裡面最感動的一節是...第17節: " 必死的人豈能比 神公義呢, 人豈能比造他的主潔淨嗎? "

感覺這位朋友...責備約伯...說他自以為是正直公義的...

但是當然不可能比什還要正直公義啊...所以才遭到這樣的逞罰...p.s.我注音打ㄔㄥˇㄈㄚˊ...不過我知道罰是對的...只是ㄔㄥˇ...就不知道了...這是新注音選的字...也不確定是不是有捲舌的ㄔ...^^"

請大家可以糾正喔~

但是這位朋友...的責備...我也不以為然...

因為這是論斷人啊...說別人的不是...

就像一位行淫亂的婦人...在猶大人律法中...這樣的女人要用石頭打死...

但是耶穌果然是個有智慧的人也是神喔...他回了眾人說:"誰沒有犯過錯...或犯過罪...就可以拿起石頭打她"...

然後眾人就散了...因為沒有人是沒犯過錯的...^^"

p.s.本週因為我混太兇...所以還好本章量不多...所以還可以即時看完...^^"

希望以後不要這樣了...^^"  哈哈哈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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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吳守益(Soy Wu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